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开发区华锡贸易储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967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津0116民初25790号 |
案号 |
(2019)津0116执236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高德来、天津开发区华锡贸易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华锡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双盛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208万元及利息(以200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9年3月起至实际偿还日止按月息2%支付);二、被告高德来、天津开发区华锡贸易储运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华锡集装箱物流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天津双盛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1720元、保险费6240元、律师费20800元、保全费5000元;三、双方就本案纠纷别无其他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8-20 |
发布时间 |
2019-10-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案号 |
(2019)津0116执23628号 |
立案日期 |
2019-08-20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12376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高德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2396798522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开发区鵾鹏街10号1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