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云南中触光电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96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云2622民初1656号 |
案号 |
(2021)云2622执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云南中触光电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偿还砚山县七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703,94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1月15日起按借款本金1, 703, 940.00元、月利率1.5%计算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 二、由胡玉华对上述第一项云南中触光电有限公司应当支付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21,754.00元,减半收取计10,877. 00元,由云南中触光电有限公司和胡玉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砚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云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1 |
发布时间 |
2021-06-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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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玉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3262230963225X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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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江那镇布标工业园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