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源市华和恒熙林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1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6民终4165号 |
案号 |
(2018)粤0604执73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佛山市朗嘉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佛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案号:(2017)粤0604民初5232号]贷款本金4200万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截至2017年7月20日,利息为1737225元、罚息为6015187.5元,复利为305290.87元,之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至三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计算。如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利率调整日为基准利率调整的次年1月1日)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7-25 |
发布时间 |
2019-08-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8)粤0604执7306号 |
立案日期 |
2018-07-25 |
执行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50344878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崔中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6020901697141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源市新市区文昌路242号5楼502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