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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刚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9001********0034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鄂13民终305号
案号
(2017)鄂1303执102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随州中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湖北随州方正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赵朝国、赵刚能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王平远、余加琼借款本金691万元及利息;被告黄建忠、佘清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7-07-19
发布时间
2017-09-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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