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新海思威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1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深国仲裁271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45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1605008】。一、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93,333元,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68,399.92元及按照借款本金人民993,333元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9月20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二、第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743,333元,支付借款利息人民币68,399.92元,支付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0日逾期还款利息人民币11,106.66元,及按照借款本金人民币743,333元计算的逾期还款利息(按月利率2%的标准计算,自2019年10月11日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三、第三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及第二被申请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案仲裁费用人民币50,136元由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及第三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50,136元,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及第三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50,136元。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第一被申请人、第二被申请人及第三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完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6-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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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志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311783516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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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67区中粮创智厂区1栋1003A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