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10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冀0104民初2759号 |
案号 |
(2018)冀0104执24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河北融投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对邢台友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尚欠原告高鹏的借款本金2000万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邢台友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追偿。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418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河北融投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7-20 |
发布时间 |
2018-11-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芝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000661057848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