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通杰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99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481民初1405号 |
案号 |
(2019)浙0481执22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兴海宁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被执行人南通杰宁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支付申请执行人海宁杰瑞灯头有限公司货款112274元,并支付自2019年2月18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以112274元为基数)。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2019年4月27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1.75的加倍利息)。三、支付执行申请费1584元、诉讼费239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19-05-24 |
发布时间 |
2019-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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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虞亚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612593994759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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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东社镇工业园(金霞路187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