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精湛光电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24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15民初69860号 |
案号 |
(2019)沪0115执80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付借款本金13000000元,利息1900000元。2、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自2018年9月4日至实际还款日德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19年3月4日的利息损失1300000元。3、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62550元。4、被执行人支付申请执行人自2019年3月4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德加倍债务利息,每日加倍债务利息为22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发布时间 |
2019-04-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沪0115执805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8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6264825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瞿世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07724850796 |
登记机关 |
江苏省扬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扬州市邗江经济开发区南园(华钢路1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