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47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宁0302民初6855号 |
案号 |
(2021)宁0302执4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夏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欠原告宁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分行借款本金1元及利息86020.97元(时间计算至2019年10月12日),2019年10月12日之后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至本案判决书确定的履行之日止,限被告宁夏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付清;二、被告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宁夏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伊佳民族服饰有限公司行使追偿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6-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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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韩阿乙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300064770610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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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宁夏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清真产业园金纬三路以南北大街以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