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淮阳县陈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49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豫1626民初2141号 |
案号 |
(2017)豫1626执2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淮阳县陈楚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以前给付原告郝林忠工资9400元,于2016年12月30日以前给付原告郝林忠下余款项10000元;原告郝林忠同意。二、原、被告双方其它无纠葛。诉讼费142.50元,原告自愿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7-02-22 |
发布时间 |
2017-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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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正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626574987123C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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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淮阳县西城区润德国际广场北楼19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