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北大力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0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鄂曾都民初字第01094号 |
案号 |
(2016)鄂1303执5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在大力公司、同蕊公司、李连烘、孟昭生、陈刚、龚键、李连峰立即偿还程力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236299.84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5-25 |
发布时间 |
2016-06-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连烘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13005570322028 |
登记机关 |
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十里铺村、望城岗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