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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973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24民初1346号
案号
(2021)新2324执65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金元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货款2264227.15元;二、被告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玛纳斯县金元利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26422.72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726元,减半收取计13363元,由被告玛纳斯县舜达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负担,与上述款项一并向原告玛纳斯县金元利化工有限公司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玛纳斯县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2-22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24397341566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包家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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