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新天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88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深龙法民二初字第513号、(2016)粤03民终10173号 |
案号 |
(2017)粤0307执97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一支付货款人民币7732080元及利息(自2013年11月1日起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本息还清之日止);2、被执行人一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即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的银行利息的双倍(自生效之日三日后至执行完毕当日止);3、被执行人一支付公告费681.20元;4、被执行人二对上述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两被执行人承担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03 |
发布时间 |
2018-08-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余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388082844 |
登记机关 |
龙岗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岗社区龙城北路龙岗高新技术园新天太阳能城1栋1楼(办公住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