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京0101民初9580号  | 
    
案号  | 
      (2021)京0101执4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票款10 751 665.64元及利息(2020年7月31日之前的利息为354 285.88元;2020年8月1日之后的利息计算方式为:以应付未付代收票款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0年8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分两笔付清: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代收票款500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剩余全部款项;二、 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前支付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2月服务器租赁费用1375.75元;三、 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四、 案件受理费43 994元,由北京春秋永乐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负担,于2020年12月31日前支付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五、 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1747516259H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东城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灯市口大街33号1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