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美源包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76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5民初289号 |
案号 |
(2021)豫0305执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洛阳利他进出口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鑫融基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代偿款736477.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4046627.2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6年11月30日计算至2017年1月17日;以736477.28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从2017年1月18日计算至所有款项还清之日);二、被告河南锐石再生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市美源包装有限公司、智利彪、翟粉霞、智灿彪、侯玛利、智国彪、智安夫、智小涛、侯伟伟、刘兰兰对上述第一项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受理费11165元,由被告洛阳利他进出口有限公司负担5000元,被告河南锐石再生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明洋实业有限公司、洛阳市美源包装有限公司、智利彪、翟粉霞、智灿彪、侯玛利、智国彪、智安夫、智小涛、侯伟伟、刘兰兰共同负担616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保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045976172725 |
登记机关 |
洛阳市瀍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瀍河区东花坛立交桥北(洛阳鸿泰彩钢工程有限公司院内二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