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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岳阳宏鼎鹤银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952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云民初字第903号
案号
(2019)湘0603执恢10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岳阳宏鼎鹤银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张学玲欠款500000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从2014年7月16日算至此款清偿之日,按月息2%计算),该款由被告徐鹤银、邓振华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省份
湖南
立案日期
2019-10-23
发布时间
2019-10-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湘0603执恢101号
立案日期
2019-10-23
执行法院
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50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徐鹤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岳阳冷水铺七里山洞氮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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