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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青岛蓝天航空旅游中心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96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281民初8205号
案号
(2016)鲁0281执40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胶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00万元,于2016年10月25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剩余490万元借款本金自2016年11月开始于每月25日前偿还20万元,直至500万元借款本金全部还清为止。二、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开始至2017年9月于每月25日前偿还原告利息76136元,共计偿还原告利息837500元(截止至2016年9月30日拖欠利息837500元)。三、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日开始至全部付清500万元借款本金之日止,于每月25日前付清当月产生的利息(以上月欠本金余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0‰计算)。四、被告青岛大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嘉和服装有限公司、青岛蓝天航空旅游中心、青岛汇恒机械有限公司、张玉蕾、李书良、李保璁、吴丽娜对本调解书一至三项的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五、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大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嘉和服装有限公司、青岛蓝天航空旅游中心、青岛汇恒机械有限公司、张玉蕾、李书良、李保璁、吴丽娜若对上述一至三项出现任意一笔逾期或违约,原告有权就被告未支付部分的全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六、被告青岛大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嘉和服装有限公司、青岛蓝天航空旅游中心、青岛汇恒机械有限公司、张玉蕾、李书良、李保璁、吴丽娜对本调解书第一至三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追偿。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本案一次性了结。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59 479元,调解减半收取29 739.5元,诉讼保全费5 000元,共计34 739.5元,由被告青岛大家塑料制品有限公司、青岛大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青岛圣嘉和服装有限公司、青岛蓝天航空旅游中心、青岛汇恒机械有限公司、张玉蕾、李书良、李保璁、吴丽娜负担,于2016年10月15日前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胶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10-31
发布时间
2017-0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书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1169671600P
登记机关
胶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青岛胶州市兰州东路5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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