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7********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002民初665号 |
案号 |
(2021)皖1002执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于2011年7月7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15—屋租赁合同附件》、于2014年10月28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于2015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2》、于2016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3》,以及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4》已于2019年1月3日解除;二、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将“天盈财富广场”项目第4层建筑面积2858平方米商业用房腾空并交付给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三、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租金1260845.49元,以及自2019年1月3日起按每日3013.70元标准计算至实际腾空返还之日止的房屋占有使用费;四、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违约金(以1260845.49元为基数,自2019年5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五、被告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对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六、被告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追偿;七、驳回原告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251元,由黄山天盈福地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3104元,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16147元。公告费560元,由黄山市星美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山市屯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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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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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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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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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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