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州市姜堰区钻石娱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TT4L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82民初2302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17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州市姜堰区钻石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放映案涉120部音乐电视作品的行为,并立即从曲库中删除该120部音乐电视作品;6二、被告泰州市姜堰区钻石娱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24000元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合理费用4196元,合计28196元;三、驳回原告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50元,减半收取计475元,由原告负担184元、被告负担291元(被告负担的部分原告已预交,被告于履行判决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06-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毛文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4MA1MBRTT4L |
登记机关 |
泰州市姜堰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东方不夜城1幢402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