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苏坤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832********42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302民初304号 |
案号 |
(2017)鲁1302执63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原告天元天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同意被告临沂宏安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苏坤峰、吕桂香、山东宏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玉斌、杨秀娟、临沂智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宏邦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梁淑凤、梁兆常、临沂市神农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临沂宏都机械配件有限公司、薛面华、王广欣、王广杰、苏立强、王玉环、梁明霞、梁明光、苗娜娜、殷广超、王天宇于2017年6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代偿款3581954.11元及利息(按月利率18‰,其中1500000元自2016年11月28日起、2081954.11元自2016年12月8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35456元,减半收取1772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共同负担。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1-21 |
发布时间 |
2017-12-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鲁1302执6384号 |
立案日期 |
2017-11-21 |
执行法院 |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604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