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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惠州市时宇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0392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1民初31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9)粤1971执137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840191628949】。一、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359760元及利息(以117870元为本金,从2018年10月13日起;以97520元为本金,自2018年11月1日起;以69830元为本金,从2018年12月1日起;以74540元为本金,从2019年1月1日起,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付清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案件受理费9056.82元(其中受理费6736.82元、保全费232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9-05-17
发布时间
2019-07-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粤1971执13764号
立案日期
2019-05-17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37717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瑞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300303927823H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运东路1号长方工业园厂房2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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