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哈尔滨天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56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0102民初15463号 |
案号 |
(2021)黑0102执8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道里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哈尔滨天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24日前给付原告李新华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0年5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金30万元,于2020年6月1日前给付借款本金40万元;二、被告哈尔滨天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2020年6月起,于每月25日前给付原告李新华借款本金50万元直至借款本金400万元还清为止;三、被告哈尔滨天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李新华2015年6月2日至2019年11月2日尚欠利息198万元及自2019年11月3日至款项全部给付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本金以实际尚欠的本金数额为准;四、案件受理费53660元,减半收取26830元,被告哈尔滨天福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负担,于2020年1月24日前一并给付原告李新华。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何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012566566299XU |
登记机关 |
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宾县宾州镇胜利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