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雨之山工业装备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147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皖0223民初4651号
案号
(2021)皖0223执152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陵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徽雨之山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7年57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的租金97920元、2016年7月30日-2020年10月30日的物业费9984元。二、驳回原告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70元,由被告花安徽雨之山工业装备有限公司负担1170元,原告安徽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担2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陵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4-14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3051471021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标准化钢结构厂房4、5号楼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