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娟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2932********11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云2932民初353号
案号
(2021)云2932执3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庆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婚生女由被告抚养,由原告每月支付4000元的抚养费直至成年。抚养费一年一付,并于每年的12月31日前支付,2020年的抚养费从6月起开始支付,共2400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庆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3-31
发布时间
2021-06-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