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孙丽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103********54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内0783民初3346号 |
案号 |
(2021)内0783执4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孙丽丽给付原告李恩来借款本金80 000元,此款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给付10 000元,于2021年1月1日前给付23 000元,于2022年1月1日前给付23 000元,于2023年1月1日之前给付24 000元;二、案件受理费1 108元,由被告孙丽丽负担,于2020年1月24日前交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扎兰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21-03-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