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泰兴市红枫紫薇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18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2执恢13号 |
案号 |
(2017)苏1283执1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泰州市高港区高远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泰州市普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泰兴市红枫紫薇高效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钱玉堂、蒋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由泰兴市人民法院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7-04-20 |
发布时间 |
2018-05-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7)苏1283执1502号 |
立案日期 |
2017-04-20 |
执行法院 |
泰兴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0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新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3061836864P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