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24********015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川0502民初47号
案号
(2021)川0502执4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姜浩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向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支付为其垫付的款项126513.87元;二、驳回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846元,减半收取3823元,由被告姜浩负担1000元,由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2823元。保全费2395元,由被告姜浩负担720元,原告四川万通路桥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负担1675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1-28
发布时间
2021-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