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曹满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2802********05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赣0103民初9433号 |
案号 |
(2021)赣0103执199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被告一致确认被告熊俊、曹满斌拖欠原告藏峰借款本金163.5万元及利息(其中本金10万元的利息自2017年11月3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其中本金35万元的利息自2018年10月15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其中本金115万元的利息自2018年11月8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其中本金3.5万元的利息自2018年12月20日计算至款清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标准计算)。二、被告熊俊、曹满斌同意于2020年11月30日前归还借款本金81.75万元,于2020年12月31日前归还剩余借款本金81.75万元,于2021年1月30日前归还所有借款利息(利息以当期剩余借款本金为基数,按上述第一款借款起始日计算至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的标准计算)。案件受理费1235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熊俊、曹满斌承担,限于2020年12月31日前一并支付给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