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艾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5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黑0321刑初169号 |
案号 |
(2021)黑0321执10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艾鹏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一十一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31年10月22日止。罚金于本判决生效后第二日起十日内缴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