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华亮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10105********61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京0105民初18596号 |
案号 |
(2017)京0105执753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恒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亮、北京恒能成套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通科禹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北京新盛互动科技有限公司150万元并支付自2015年9月25日起按照年利率13%的标准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7-03-28 |
发布时间 |
2017-05-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