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11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481民初623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鲁0481执10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木石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史宝勇投资款及利息共计3 679 430.1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以849 358.90元为基数,自2018年7月1日起至被告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以2 830 071.23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1日起至被告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4%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二、驳回原告史宝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 118元,财产保全费5 000元由被告秦皇岛海涛万福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发布时间 |
2019-06-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案号 |
(2019)鲁0481执107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2 |
执行法院 |
滕州市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67943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智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30060117038XC |
登记机关 |
秦皇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港镇芽子山村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