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家界经天光电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0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沪0120民初17364号 |
案号 |
(2019)沪0120执21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支付原告上海阳安光电有限公司货款110,793.92元; 二、偿付原告上海阳安光电有限公司以110,793.92元为本金自2017年11月24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逾期利息。三、支付受理费2516元,公告费6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发布时间 |
2019-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沪0120执2155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19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113999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祥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800591022753R |
登记机关 |
张家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张家界市经济开发区C16标准厂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