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洛阳市怡品源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343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306民初131号;(2019)豫03民终3839号 |
案号 |
(2021)豫0306执1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姚要立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归还原告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200万元的利息644420元。二、被告洛阳市怡品源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黄校琦、陶团欣、姚育良、董社国对前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洛阳市怡品源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黄校琦、陶团欣、姚育良、董社国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姚要立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995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为11997.5元,由被告姚要立、洛阳市怡品源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黄校琦、陶团欣、姚育良、董社国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3 |
发布时间 |
2021-06-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校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329593436765B |
登记机关 |
伊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洛阳市伊川县彭婆镇南寨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