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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樊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3026********0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0106民初3436号
案号
(2021)新0106执5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请求执行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2020)新0106民初3436号民事调解书,令被执行人向申请人给付款项114,643.6元(其中借款105,000,利息及违约金7860元,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500元,案件受理费1283.6元),以借款105,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11月24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2.请求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4-09
发布时间
2021-06-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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