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钟明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332********03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2民终3726号 |
案号 |
(2021)桂0206执63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请按照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法院(2020)桂0206民初1509号民事判决和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桂02民终3726号民事判决确定的给付内容强制执行钟明斌的财产给韦旭林: (1)经济损失61 300元, (2)电费2931.5元,(3)果园承包损失款70875元,(4)案件受理费3084元,(5)迟延履行金暂计500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38690.5元,2、申请执行的费用由钟明斌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柳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02-03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