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市楚留香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201********JQ4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津0118民初556号 |
案号 |
(2021)津0118执8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天津市楚留香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7日前给付天津百益尔康保健用品有限公司50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二、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足额按期给付,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利息计算以剩余未付款项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逾期付款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三、案件受理费4460元,由天津百益尔康保健用品有限公司自愿负担。四、双方就本案别无其它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杜星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2MA06Y1JQ4H |
登记机关 |
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天津市静海经济开发区南区台玻南路北侧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