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成都宝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24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403民初2053号 |
案号 |
(2021)黔0403执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成都宝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郭逢友支付劳务费1165213.81元及资金占用利息(截止2019年8月19日为122871.80元;2019年8月20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仍以1165213.81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时间 |
2021-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孔庆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106062439377E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金沙路15号1栋6层1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