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578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991民初308号 |
案号 |
(2018)鲁0911执2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昌泰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共支付原告货款及违约金70万元,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三日内支付10万;11月30日前支付30万元,12月31日前支付30万元。如被告有一次拖延付款,原告可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从2018年4月3日逾期付款金额的年利率24%承担利息二,原告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被告出具1602000.49元增值税发票。三,双方其他无争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8-11-27 |
发布时间 |
2019-04-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8)鲁0911执2328号 |
立案日期 |
2018-11-27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000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运动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1007457871003 |
登记机关 |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漯河市召陵区召陵镇久寨徐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