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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潘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0504********061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川0105民初15864号
案号
(2021)川0105执58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执行被申请人潘鑫支付申请人代偿款18025.73元,及违约金3605.15元,共计21630.88元;2.申请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至今共计1673.15元(以21630.88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30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实际应计算至债务履行完毕之日;3.申请被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170元,共计23474.03元;4.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执行费用。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省份
四川
立案日期
2021-05-10
发布时间
2021-06-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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