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丹阳市巨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40688****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181民初420号
案号
(2019)苏1181执387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阳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丹阳市巨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返还原告丹阳市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当得利款166476.19元并承担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负担1000元,由被告负担3300元(此款原告已预付,原告同意此款由上述被告直接向其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上述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原告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7-17
发布时间
2019-07-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苏1181执3872号
立案日期
2019-07-17
执行法院
丹阳市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6647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文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4068898X0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丹阳市新民东路96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