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洪慧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122********57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122民初9186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27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鑫、洪慧、彭超、张雪涛同意于2021年3月14日前偿还原告河南中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二、原、被告今后就本案别无其他争议和纠纷;案件受理费4418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彭鑫、洪慧、彭超、张雪涛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