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冉豫矿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6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淮仲字第054号 |
案号 |
(2018)皖0604执71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淮北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安徽冉豫矿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给付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款3276669.49元及违约金;淮北盛誉绿色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新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冉艺橡胶有限公司、冉钊、孙凤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安徽冉豫矿山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淮北盛誉绿色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安徽腾新电气有限公司、安徽冉艺橡胶有限公司、冉钊、孙凤军给付淮北市同创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仲裁费用25037元、公告费6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08-29 |
发布时间 |
2018-11-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凤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600598670198H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