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富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2332********42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黑1226民初1865号 |
案号 |
(2021)黑1226执1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关于申请人徐亚萍,对被申请人张富全民间借贷纷一案,黑龙江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9日作出民事判决,被告张富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需要平借款本金六万元,利息14400元,以后利息延续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时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