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黑龙江铭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12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黑1202民初106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1)黑1202执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要求被执行人立即给付各项损失合计207800元。二、一审案件受理费1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6-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秀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31200131201443C |
登记机关 |
绥化市北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人和城北苑10号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