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1********RF9Y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05民初1450号 |
案号 |
(2021)苏0305执13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8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周秀英、周宝芳、李有林、李有忠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19923.42元;二、被告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周秀英、周宝芳、李有林、李有忠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事宜误工费、交通住宿费合计438734.2元;三、被告中爽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给付被告王春雷561265.8元;四、被告王春雷于本判决生效后二十日内赔偿原告周秀英、周宝芳、李有林、李有忠死亡赔偿金38734.2元(已赔付),被告徐州中宁物流有限公司对该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周秀英、周宝芳、李有林、李有忠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98元,由被告王春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21 |
发布时间 |
2021-06-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师如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101MA0D7LRF9Y |
登记机关 |
德州市德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湖滨北大道518号天虹生活文化广场A座二楼北厅0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