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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睿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60313********0054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赣0302刑初327号
案号
(2021)赣0302执138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被告人王睿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5月27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西
立案日期
2021-05-25
发布时间
2021-06-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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