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宏森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31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02民初4230号 |
案号 |
(2019)鲁1402执25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州市振华水暖器材铸造厂、朱希利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250万元及利息(以250万元本金为基数,按照月息2分,自2018年9月15日起计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二、被告德州市振华水暖器村铸造厂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10万元。三、被告德州宏森机械有限公司、朱培森对上述两笔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其他无争议。案件受理费13800元,保全费5000元,由四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发布时间 |
2019-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案号 |
(2019)鲁1402执2582号 |
立案日期 |
2019-10-14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6188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培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006931291057 |
登记机关 |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工业区B区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