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张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20108********35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津0116民初225号 |
案号 |
(2021)津0116执7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合伙清算款223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21-04-23 |
发布时间 |
2021-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