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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陶少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521********307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506民初276号、(2019)皖05民终849号
案号
(2019)皖0506执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安徽隆润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安徽隆润重工机械科技有限公司、陶少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返还王大进借款200万元,支付借期利息25.2万元,合计225.2万元,并以200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日起按月利率2%支付借期利息及逾期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9-07-09
发布时间
2019-07-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皖0506执376号
立案日期
2019-07-09
执行法院
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269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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