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锦屏县联创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26********Y51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8民初984号 |
案号 |
(2021)黔2628执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锦屏县人民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罗枚禄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锦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299000元及利息;二、锦屏县联创微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锦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1 |
发布时间 |
2021-06-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泰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2628MA6DLMY51N |
登记机关 |
黔东南州锦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县敦寨工业园区 |